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纸盒藏尸案,以及1974年跑马地纸盒藏尸案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香港十大奇案的纸盒藏尸案
- 2、香港10大奇案是什么?
- 3、跑马地纸盒藏尸案件回顾:是否为真凶成谜,出狱后改名换姓! 你怎么看?
- 4、香港跑马地纸盒藏尸案真相 欧阳炳强其实是无辜的(2)
- 5、香港跑马地纸盒藏尸案真相 欧阳炳强其实是无辜的
- 6、纸盒藏尸之公审的故事背景
香港十大奇案的纸盒藏尸案
12月17日清晨7时许:一间兽医诊所的职员胡永康发现门外行人路旁放着一个纸盒,内藏死者卞玉英赤裸的尸体。死者卞玉英陈尸在一个日立牌S67B型的电视机纸箱内。
这个电视机的纸箱成了破案的关键。
经侦讯,在九龙柯士甸道某电器公司内,查悉代理此牌子的商行,知道这牌子在72年4月初在港面世。而藏尸的纸箱可能于73年至案发那天,在港岛区售出。
经过化验,证实该纸箱与代理商所售者相同.专案小组为了追查烧焊器的来源,在跑马地地区内,查问了在电器行工作的750人。又找出50款不同汽车,尝试将纸箱放入车尾箱内。
最后,终于找到了嫌犯欧阳炳强,法院最后判他有罪
这个案件的看点在于,“纸盒藏尸案”是香港首宗纸盒藏尸案;其案情峰回路转轰动全港;亦是香港历史上首宗在没有目击证人的情况下,利用鉴证科技成功入罪的案件。但是欧阳炳强真的是杀人凶手,至今尚有争论。
据说当时警察为了破案还在半夜打电话去他家冒充死者亡灵,结果他居然一点反应也没有。然后就是他到现在也不承认杀了人。当年在认罪书上签字的时候他还说:“我虽然签了字,但是不代表是我做的。”欧阳炳强的家人在判决后也作多次上诉均被驳回。
02年9月11日,在监狱度过28年的案件主人公欧阳炳强假释出狱,而强嫂和子女没了踪影。记者问欧阳柄强当年是否杀人,欧阳柄强说案子已经划上句号,有生之年不愿再提起……
欧阳炳强,香港知名释囚。1974年,他曾杀害16岁女学生卞玉英,并把其尸体藏于纸盒内,成为了轰动一时的“跑马地纸盒藏尸案”,其后经科学鉴证,证明了凶手是欧阳本人,并将其拘捕,被判终身监禁。但有部份于该个时候生活的香港人认为他是无辜。
值得一提,当年为欧阳炳强上诉的正是现任香港立法会议员汤家骅。
他于2002年9月11日获得释放,并改名换姓,重投新生活。 74年12月16日下午五时半:卞玉英离家外出。
同日下午六时半:致电女同学陈彬彬,相约在跑马地电车总站见面。但陈到达时,却不见死者踪迹。
12月17日清晨7时许:一间兽医诊所的职员胡永康发现门外行人路旁放著一个纸盒,内藏死者赤裸的尸体。死者陈尸在一个日立牌S67B型的电视机纸箱内。 贝亚(凶杀组总督察,任职警界十年)74年12月尾接办此案时,曾多次前往跑马地安美饮品公司搜查工场一个小房,检获电线、烧焊器,成为破获此案的重要线索。
经过化验,证实该纸箱与代理商所售者相同. 专案小组为了追查烧焊器的来源,在跑马地地区内,查问了在电器行工作的750人。又找出50款不同汽车,尝试将纸箱放入车尾箱内。
75年1月3日,警方到安美饮品公司搜查,当时被告(欧阳炳强)显得有点慌张,颈部神经不断跳动。随即又表现得很镇定,没有反对警方的搜查。警方传召两名机械技师及科学鉴证专家到场,在一个小房内搜获红色胶电线、一批纸箱、两份报纸及一批衣物。
1月4日,警方往柴湾被告住所,将他带返警署问话,数天后将他释放。
1月22日,警队再到上址检走23件物件,大部份是被告的衣物。
警方查出12月16日下午6时至10时半,由被告当值,被告持有公司大闸门匙。
3月27日警方在被告寓所内拘捕被告,当时他正在洗澡。
警察总部内,被告对著卞相片表示不认识对方,未见过她来借电话,亦未见过安美内有该纸箱。案发当日,更未闻异声。17日上午他如常返工,晚上返安美,不知发生谋杀案。晚上回家从妻子口中得知发生该案,其妻还笑说谋杀案是他做的。他说:“我做,便犀利了。“
被告表示喜欢看占士邦片、恐怖片及有关新奇武器的电影。 第一天
被告:白shirt衫结领呔,头发整齐,神色镇定,不时与庭上腹大便便的妻子对视。
检察官:本案将依赖许多环境证据,假如证据综合起来没有疑问,就判罪名成立。
引述3个比喻:丝袜、光线、拼图。
陪审团:5男2女
检察官引导陪审团:此案依赖许多环境证据,若综合证据后没有合理怀疑,便可判被告有罪。任何案件都不能100%肯定。
本案控方证人共15名,呈堂证物多达200多件,大部份为男女毛冷外套衫裤、内衣裤,摆满庭内3张12呎X 3呎的长台。
其中一个最特别的证物是一个特制的塑胶模特儿,卷曲放在一个装电视机的纸盒内。
其他证物:烧焊器、士巴拿、电线、铁锯、帐卌;另外有二三十个白色小盒,装著头发、烧焦的耻毛、衣物纤维。这些证物亦被拍下彩色图片呈堂,是科学鉴证中的环境证物,用作间接证明一个犯罪者在没有目击证人的情况下所触犯的刑事罪。
验尸报告发现:
- 死者被人用右臂箍颈勒毙
- 死亡时间:12月16日下午六时至凌晨
- 死者仍是处女
- 死者双乳头被割掉
- 死者耻毛被灼过(被烧焊器烧过)
科学鉴证部份:
- 死者尸体上有若干衣物纤维,指甲上亦有,与被告家中的衣物纤维一样
- 死者头发上有电线胶,在安美内亦发现有此物证
- 工场内有女死者的纤维毛发 -死者手肘上有一张印有两个中文字“未焊“的纸屑
第二天
示范搬尸:女警扮死尸蜷伏在纸箱内,贝亚示范搬尸的方法。其后,主审法官及陪审团到跑马地现场,再实地示范,整个过程约二十分钟,吸引不少途人。
环境证供证实:纸盒可从大闸或细闸穿过,拖出门外。
卞玉英弟(最后一个见过死者)供词:
- 卞当日下午在家中煮饭,下午4时接了一个电话,谈了两三分钟,七八分钟后再接听一个电话,又谈了三分钟
- 卞5时出门口到铜锣湾返夜校,比平日早了个半个小时
- 卞临行前表示先往新闻大厦帮哥哥登广告
警方证实藏尸纸箱曾放在工场内,另证实女死者背后、左脚、左臂上的纤维与被告西装上的纤维相同。
第四天
法医官示范死者被杀死的经过:
- 死者是窒息致死
- 最初估计卞是下午9时至12时死亡。后来发现她被勒毙后,将死亡时间提早至6时至12时,因为被勒死后,体温会较高(人死后体温每小时下降1.5度)。
- 从细胞反应推断,死者是死后才遭灼耻毛及割乳头,死者耻毛不是被火烧,因有明显的分界,显然是被烫热的物体灼过
- 死者仍是处女
- 据血细胞沉淀情况,证实死者是死后一至两小时内被搬进箱内
- 死者胃内有食物残渣,死者于死前三小时曾进食(一般人进食后4小时,食物才会排出胃外)
第五天
科学鉴证部份:
- 死者手上有张写著“未焊“的纸屑,工场内有张写著“修妥“的纸屑,外型吻合
- 死者的灼焦耻毛灰内,找出绿铜线
地毯式搜寻证物:用吸尘机吸现场细微证物过程
法官叫现场人士不要深呼吸,以免吹走证物。此语一出,哄堂大笑,陪审团亦要小心翼翼。
第六天
两名少女上庭作供,证实被告于73年夏天曾在小轮上烧她们的裙子。
被告辩护:
- 没有烧裙,认为做这种事的人行为卑鄙,他经常从筲箕湾过观塘,从未留意到有人与他相貌相似
- 纤维的相同事出巧合
- 本案甚多巧合,共有13项
- 当晚他因参与同事宴会,所以穿上该西装,但他先把西装挂回家中。他认为那些纤维可能是宴会上与人握手时得到的,亦可能有人与他穿相同的方服,纤维不一定来自他的西装
- 警方见到他神色慌张,其实是因当晚他喝了一些酒
辩方律师:
- 警方集中跟踪被告,对被告不公平
- 陈彬彬收到死者电话时,听到她背后人声嘈杂,很可能是在茶楼打来的。死者由筲箕湾到跑马地,需要一小时,途中吃过东西,又登过广告…
- 控方为顶证被告有罪,才将死亡时间故意说早一点。 欧阳炳强“前死囚”出狱
转眼28年过去,26岁入狱的欧阳炳强已经是两鬓斑白的“阿伯”。据悉,鉴于欧阳炳强在狱中表现良好,香港惩教署的刑期覆检委员会认为他符合获释条件,批准其提前出狱,但仍需在警方指定的中途宿舍居住两年,以接受监管。两年后覆检委员会再审查其情况,如表现良好才能正式脱离释囚行列,恢复自由身。
根据惯例,长期监禁的囚犯假释后会由负责监管的惩教署人员陪同作一次“香港游”,以重新认识社会环境。9月16日,欧阳炳强在惩教署人员陪同下,首次公开露面,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及的士,并向传媒讲述出狱感受。28年沧海桑田,香港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欧阳炳强眼中,什么都是新鲜的。人更多了,楼更高了,当年的第一高楼,如今已毫不起眼。超市、手机、电脑、地铁、八达通这些新生事物,他都一一学习使用,闹了不少笑话。
尽管事隔多年,面对纸盒藏尸案的元凶,记者们最关心的问题仍是“当年你究竟有没有杀过人?”对此,欧阳炳强只是平静地说:“这个案子已划了句号,我有生之年都不想再提。”他表示,案件距今多年,他被定罪的事实无法改写,只希望社会给予鼓励、原谅及支持。至于此次获释,他说:“不是每一个终身监禁的犯人都能出来,感谢当局恩赐,我会好珍惜。”出狱后欧阳炳强最高兴的是与多年来对他不离不弃的姐姐团聚;而当年一直全力支持他的妻子却已不知去向,据传已携女改嫁。
欧阳炳强的出狱在香港社会引起了不同的反响。当年经办此案的警务人员大多已退休,他们均置疑当局此举,认为欧阳炳强是一个高智慧型的罪犯,仍有一定危险性;许多年轻的市民对此案全无印象,对如今年华老去的欧阳炳强表示同情,认为“他一生中最好的年华都在狱中渡过,这惩罚也够了。”有意思的是,尽管香港已沧桑巨变,当年第一个发现“纸盒藏尸”的清洁女工“林嫂”却仍在同一个地方做清洁工,当记者请她发表意见时,年过70的她却摆手摇头不想再提,说想起来都心惊!
香港10大奇案是什么?
奇案一:雨夜屠夫林过云(1982年)
夜班的士司机林过云多在雨夜犯案,因而得到「雨夜屠夫」的称号。他先后杀害四名夜归女性,将尸体带返家中强*,更肢解受害人作标本,将性器官放入雪柜保存。每次作案后,他均会为已肢解的人体残肢拍照。于一次冲晒照片时,被冲晒店员工发现后报警,始将案件揭发。
奇案二:猫公仔肢解案(1999年)
受害人因为欠下一班被告金钱未能偿还,被他们非法禁锢及虐打,打至皮开肉裂后再在伤口上淋上生醋,用烟头灼伤她的身体,还强迫她吃粪便。受害人死后,凶手们将她肢解,并割下头颅放入猫公仔中,其余残肢则经煮熟后被弃置于案发现场的檐篷。
奇案三:八仙饭店(1985年)
受雇于澳门八仙饭店的厨师黄志恒,因经常被雇主苛刻对待,遂对东主起了杀机。为免目击者将事件公开,他把东主一家十口全部杀死,并将尸体弃置于不同地方:包括案发地点附近停泊的垃圾车、黑沙湾及多个地点。黄志恒其后自称是八仙饭店新东主,并声称原东主一家已返回国内。及后有人发现大量人体残肢,八个月后东主弟弟报案指兄长一家失踪,警方将两案合并因而揭发此杀人事件,同时人肉*烧包的流言亦不胫而走。
奇案四:溶尸案(1989年)
案中主角黄大卫,因为同时与两名女子交往,引起两人争风呷醋。这次桃色纠纷令28岁任职空姐的黄紫君被杀,两人后来以腐蚀性液体将死者溶掉。几天后,警方收到投诉指案发现场传出恶臭,上门调查将案件揭发。原本两人均被判有罪,并已于监狱服刑,但后来二人提出上诉。在上诉期间,女被告突然推翻以往的证供,独揽所有罪名,令黄大卫当庭释放。
奇案五:纸盒藏尸案(1974年)
本港首宗纸盒藏尸案,案情峰回路转轰动全港,首次引用科学鉴证协助破案,更成为一个重要争论点。案中被判刑的欧阳炳强,在一雪糕店任职夜班维修员,受害人曾到店中借电话,及后失踪。翌日被发现藏尸于纸盒之中,并弃置在雪糕店门外,警方经一连串调查后,怀疑欧阳炳强与案有关,并首度引用科学鉴证破案,其后欧阳炳强的家人作多次上诉均被驳回。
奇案六:康怡花园烹尸案(1988年)
一名妇人因丈夫奶,过去二十多年跟丈夫关系恶劣,后来联同几名亲友将丈夫缚起,要求作出金钱上的补偿,但被拒绝。丈夫自行松绑并用硬物袭击她,结果妇人用刀将丈夫杀死、肢解、并将其煮熟然后弃置,女儿发现后报警将事件揭发。
奇案七:佳宁谋杀案 —— 伊巴谦之死(1983年)
佳宁案历时十七年,涉及款项达六十六亿元,诉讼费更超过两亿元!但主谋陈松青只被判入狱三年,其中一年多更在羁留病房中渡过!
不过,三个和案件有密切关系人士却离奇死亡!其一是律师温树宝,他被发现在寓所泳池溺毙,最后证实是自杀。另一名是法官柏嘉,他于审结陈松青等人后一年,于塞浦路斯发生交通意外不治毙命;柏嘉太太于93年亦宣告破产。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大马裕民财务的财务总监伊巴谦。1983年,他专责到港查核该公司一笔为数四十亿元贷款,其后他的尸首被发现弃置于大埔火车站附近的蕉林内,警方相信他是遭人勒死 !
奇案八:秀茂坪烧尸案(1997年)
16岁的受害人陆志伟,被一班童*认为他出卖大家,因此将他非法禁锢,并施以一连串「家法」:包括人肉打桩机等等,最后陆志伟重伤不治。行凶者更将尸体烧毁,弃于垃圾房。后来其中一名被殴打的目击者在医院中向警方透露案情,于是将案件揭发。
奇案九:三狼奇案(1962年)
三位绑匪戴上豺狼面具作案,绑架富商,并将肉参的耳朵割下,向其家人勒索赎金,最后警方成功破案,揭发是熟人所为!
三狼案的审讯过程充满戏剧性,且不时于证人及被告口中爆出震撼案情及内幕,被告更指曾受警方的威逼恐吓与毒打。至于三名被告亦分别为自己的谋杀罪辩护,且不约而同表示:只参与绑架富商黄氏父子,对儿子黄应求的死亳不知情;更指出供词只是警方吩咐他们搬字过纸而已。
奇案十:烹夫
男子周健失踪多月,少妇何韵文承认自己谋杀亲夫,原因是丈夫与一女子有染,她先以铁锤击毙丈夫,再以电锯和斧头肢解尸体,并把肢体鹏熟,分批扔掉。不过,少妇患有精神分裂症,而且至今仍未能寻出死者的死亡证据,到底是出于少妇的幻想,还是真有其事?反正那个老公是至今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跑马地纸盒藏尸案件回顾:是否为真凶成谜,出狱后改名换姓! 你怎么看?
1974年,香港一家雪糕公司的中国籍男子欧阳炳强被警方以谋杀罪拘捕。法院判定欧阳炳强终身监禁,而后于2002年获得假释被释放。这是香港首宗纯粹以科学鉴定,没有人证而定罪的谋杀案件。
犯罪嫌疑人欧阳炳强从头到尾都在强调:“我没杀人,我是冤枉的”。究竟欧阳炳强做了什么而被警方拘捕,他又为何不承认自己有罪,他是否是真凶?请跟随小编走进香港跑马地纸盒藏尸案,一起探寻案件背后的真相。
1974年12月16日,被害者16岁女学生卞玉英外出离家,下午六点半与同学陈彬彬在跑马地电车总站相约见面。陈彬彬到达时,卞玉英却不见了踪迹。
12月17日清晨7时,一名兽医诊所的职员胡永康发现了门外行人路旁边堆放着一个纸箱。死者陈彬彬的尸体被藏在了日历牌S67B的电视机纸箱内,死者的两个乳头被割去,耻毛被烧焦,处女膜仍然完整。
警方发现该电视机牌子的商行,在案发当天的港岛区售出。专案小组人员追查烧焊器的来源,找出了50款不同的汽车,将纸箱放入汽车后备箱内,最后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欧阳炳强。
凶杀组的总督察贝亚接办此案,在案发现场找到了许多重要线索,缴获电线、烧焊器。1975年1月3日,安美饮品公司被搜查,在一间房间内缴获红色胶电线、一批纸箱、两份报纸和一批衣物。
警方拘捕欧阳炳强时,当时他正在洗澡。被告被带回警署问话,他对着受害者卞玉英的照片表示不认识,死者也没有到安美雪糕公司借过电话,也并不知道安美公司内有该纸箱。
死者尸体上有若干的衣服纤维,与被告家中搜出的衣物纤维一样。死者头发上有电线胶,安美公司内发现物证。卞玉英弟弟供词:姐姐在家中煮饭,下午四时接了一个电话,七八分钟后再接一个电话。下午5时出门返回夜校,在此之前去往新闻大厦帮哥哥登广告。
法医判定死者是窒息死亡,被人勒死后体温会较高,此后每小时下降1.5度。死者死前三小时内曾经进食,根据血细胞的沉淀,应该是死后一两个小时内被搬运进箱内。
死者灼烧的耻毛灰找出过绿铜线,并且仍然有处女膜。被害者死后双乳头被割掉,手中握着写有“未焊”的纸屑,与工厂内发现的“修妥”外形吻合。
1975年,欧阳炳强被判处死刑。1977年2月9日,欧阳炳强被特赦,改为终身监禁。欧阳炳强的妻子先后多次为丈夫上诉,并且将官司打到了伦敦枢密院,最后仍然不成功。
1981年,张金凤宣布与欧阳炳强离婚,并带着女儿改嫁。2002年9月11日,欧阳炳强被释放,改名换姓重新生活。
写在最后
时隔多年,记者们最关心的还是欧阳炳强是否是真凶。出狱后的他表示,案子已经画上了句号,不想要再次提及。而警务人员也都已经退休,欧阳炳强被认为是是一个高智商罪犯。
也有许多香港人员认为,欧阳炳强是无辜的。他一生的青春年华都在监狱中度过了,这样的惩罚也够了。
香港跑马地纸盒藏尸案真相 欧阳炳强其实是无辜的(2)
欧阳炳强表示,案件距今多年,他被定罪的事实无法改写,只希望社会给予鼓励、原谅及支持。欧阳炳强的处于在香港社会引起了不同的反响,当年经办跑马地纸盒藏尸案的警务人员大多都退休了,他们都表示质疑当局此举,认为欧阳炳强是一个高智商型罪犯,仍具有一定危险性。
许多年轻的市民对此案全无印象,对如今年华老去的欧阳炳强表示同情,认为“他一生中最好的年华都在狱中渡过,这惩罚也够了。”有意思的是,尽管香港已沧桑巨变,当年第一个发现“纸盒藏尸”的清洁女工“林嫂”却仍在同一个地方做清洁工,当记者请她发表意见时,年过70的她却摆手摇头不想再提,说想起来都心惊!
虽然当年知晓或参与跑马地藏尸案的人对这件事都持有不同的意见,但不得不说当年的案件依旧成为了一个谜,也许出来之后的欧阳炳强并没有说什么,但是这么多年,也已经将他的锐气磨光了,还记得在法院刚判的时候,他依旧不承认,甚至在入狱的时候依旧表示虽然签字,但人却并不是他杀,也许正是因为当时唯一嫌疑人的身份,警方才做出这样的抉择。 上一页 1 /3 下一页
香港跑马地纸盒藏尸案真相 欧阳炳强其实是无辜的
跑马地纸盒藏尸案是香港十大奇案之一,虽然案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依旧有很多疑点没有解释清楚,当年的罪犯到底是否是真的罪犯都无从得知,很多人觉得,其实当年的犯罪嫌疑人只是成为了zf的替罪羔羊,因为当时除了这一个嫌疑人外,找不到任何线索,所以才让其服罪后释放。
香港十大奇案: 雨夜屠夫、Hello Kitty藏尸案、屯门色魔案、溶尸案、纸盒藏尸案、康怡花园烹尸案、佳宁谋杀案、秀茂坪烧尸案、三狼案、宝马山双尸案
一、跑马地纸盒藏尸案真相
案件发生于1974年12月16日,当时少女卞玉英乘电车到跑马地,在安美雪糕公司买雪糕及借用电话后被杀害,第二天,清洁女工林嫂在跑马地黄泥涌道一间兽医诊所门外的日历牌S67B型的电视剧纸箱内,发现裸尸,尸体的两个乳头被割去,耻毛被烧焦,死状极为恐怖。
经过多天的调查,最终警方找到了嫌疑人欧阳炳强,法院最后判他有罪,但是欧阳炳强是否是真正的杀人凶手,至今都存在争论。据说当时警察为了破案,还在半夜打电话去他家冒充死者亡灵,但是他却一点反应都没有,然后他到入狱依旧不承认杀了人。当年在认罪书上签字的时候还说:我虽然签了字,但是并不代表是我做的。
案件的判决,最初是死刑,后来改为了终生监禁,但是在28年后,26岁入狱的欧阳炳强因在狱中表现良好,香港批准其提前出狱,但仍需在警方指定的中途宿舍居住两年,以接受监管。两年后再审查其情况,如表现良好才能正式脱离释囚行列,恢复自由身。虽然时隔多年,原本以为这一切都尘埃落地了,但是在记者问出当年是否杀过人的时候,欧阳炳强只是表示不想再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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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盒藏尸之公审的故事背景
纸盒藏尸案
纸盒藏尸案是发生于1974年12月10日香港的一宗罪案。一名当时16岁少女卞玉英乘搭电车到达跑马地後前往安美雪糕公司借用电话,之後被杀害。翌日,有人在街上发现卞玉英的裸尸被藏於电视机包装纸盒内。
1975年,警方拘捕案发时在雪糕公司工作的中国籍男子欧阳炳强,并控告他谋杀。欧阳炳强被判罪名成立并被处以死刑。
这是香港首宗没有人证,纯粹以科学鉴证定罪的谋杀案,嫌犯欧阳炳强从头到尾都强调“我没杀人,我是冤枉的”。欧阳炳强的妻子张金凤多次为丈夫寻找御用大律师贝纳祺及大律师汤家骅上诉,希望获得脱罪的机会,官司打到了伦敦枢密院,但最后仍不成功。此案至今仍有不少疑点,例如:纸盒上的指印不是欧阳炳强留下的;案发地点找不到死者卞玉英的指纹;警方也一直找不到卞玉英的随身物品。警方在死者卞玉英身上发现的269条纤维,只有其中7条与欧阳炳强衣服的纤维吻合。1977年2月9日欧阳炳强被特赦,改为终身监禁。其后于1981年,张金凤宣布与欧阳炳强离婚,据传已携女改嫁。
2002年,欧阳炳犟获得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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