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遇害女大学生父亲要求庭审直播(南京女大学生遇害,两名嫌疑人还录了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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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遇害女大学生父亲发声,要求嫌犯被严惩,嫌犯被判死刑的几率有多大?

被判死刑的概率应该是80%左右,因为毕竟是杀了这个女子,而且现在也有了相应的一个证据,所以他必须被判死刑。

南京遇害女大学生的父亲回应带货:我还要继续生活,这起案件为何还没结束?

这些案件已经结束,只不过是父亲为了继续生活选择直播带货,但是却遭到大部分网友的反对。

南京女大学生遇害的事情,在2020年可以说是受到了全国群众的广泛关注,当时由于该女大学生被她的男友以及其他同伙一起骗到西双版纳,在西双版纳将女子谋杀并且进行埋尸。事情发生之后,女大学生的父亲一直在为了给女儿谋求公道,通过各种途径去寻求帮助,最后法院判定该女大学生的男友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并且直接执行死刑,而其他的同伴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在这两年的时间里,父亲可以说是经历了许多,不仅要承受失去女儿的悲痛,同时也要通过各种合法途径为女儿讨回公道,虽然说最后法院判定给予该父亲百万的赔偿,但是他却放弃了这些赔偿,想要通过法律的惩处给女儿最好的安慰。

这件事情已经得到了最圆满的处理,虽然说当时父亲并没有要百万的赔偿,但是为了给女儿讨回公道,他花了大约40多万的费用,由于自己工作一个月的资金只有2000多元,即便是兼职也只能拿到4000多元的工资,这些费用根本无法偿还债务。为了能够养家糊口,他不得不通过直播这个行业来赚取一定的资金,虽然说在此过程中有许多网友认为,这位父亲是在赚取一定的热度,但父亲却认为自己也是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赚一部分费用,问心无愧。

我觉得大家应该对这位父亲多一点包容之心,他在失去女儿之后并没有接受赔偿,也没有得到他人的捐赠,而是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改变现在的生活,他的这一做法并没有任何错误。

南京女学生被害案将开庭,受害者父母发声希望严惩嫌犯,嫌犯会被判死刑吗?

南京女学生被害案将开庭,受害者父母发声希望严惩嫌犯,表示想亲眼看到嫌犯被当庭判死刑。身为受害者的亲生父母,我们能了解他们的这份悲愤。而至于说嫌犯会不会被判死刑,基于相关法规的规定,普通人不得随意讨论刑事案件的相关信息,所以我们不能随意下定论。但是我们相信法律的公正性,所以,嫌犯是否会被判死刑,开庭后就能知晓。

受害者李某月的父亲李胜告诉记者,嫌犯洪某的父亲多次电话联系自己,试图想通过民事赔偿的方式为儿子洪某减轻罪行。但是李胜表示自己坚决不接受民事赔偿,绝对不可能和解,一定要为不幸受害的女儿讨一个公道,只希望哄某能被判死刑。

再者,李胜还表示,自己至今还不清楚哄某到底为什么要对女儿下杀手,对于警方所说的哄某的作案动机是因为情感问题的说法,李胜并不认同,因为他觉得如果是情感问题完全可以用分手的方式解决,不至于杀人。所以,这个疑问,李胜希望在此次开庭时能得到答案。

南京女学生被害案发生在2020年7月9日发生的,迄今为止已经有一年半,李胜夫妻在这一年半里,一边沉浸在失去女儿的悲痛中,一边奔波于跟进案件的进度中,每隔两个月就会从老家跑一趟云南,询问案件的发展,确实,李胜夫妻的遭遇让人心痛。

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女性,特别是年轻女性,在情感生活中,一定要保持一份理智,即便是和已经是情侣关系的男性相处,也不应该毫无保留的完全信任,毕竟防人之心不可无,凡事谨慎小心一些总不会错的。最后,我们也和李胜夫妻一样,希望嫌犯可以得到法律的制裁,也坚信法律会给出最公正的判决。

家属讲述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庭审,披露了哪些细节?

南京21岁的女大学生李某月被与其男友洪某合谋的张某光、曹某青诱骗至云南勐海县城郊外的山林中杀害并埋尸。1月28日上午8点半,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在云南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28日晚,受害人父亲李胜称,庭审结束时,法院没有当庭宣判。在庭审中,洪某否认了检方指控的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表示张某光、曹某青的杀人行为与其无关,而张、曹二人则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此外,李胜提到,在庭审中,张某光也作证,在看守所期间,洪某曾给他递纸条,让张某光与其一起坚决不认罪,但纸条被张某光当场交给看守所工作人员。检察官在最后的陈述中表示,洪某、张某光、曹某青三人在杀人案中都是主犯,但洪某是本案幕后的组织者、指挥者和资金提供者,洪某的作用大于张、曹二人。

南京女大学生在云南被杀害埋尸 男友成嫌疑人

刚毕业的女大学生李某月从南京居住的小区离开前往崐明,随后到达西双版纳。7月9日,李某月出现在云南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兴海检查站,此后电话关机、微信、QQ均无消息。联系女儿未果,李胜在女儿男友洪某的陪伴下报警。就在家人朋友寻找李某月期间,洪某曾在朋友中散布李某月拿走了他几万块钱,还故意跟他吵架借这个理由跑了。

勐海县警方通报,经缜密侦查,发现失联女大学生李某月的男友洪某(男,24岁,江苏南京人)等有重大作案嫌疑。8月3日,勐海警方会同南京警方在南京市将洪某、张某光(男,21岁,江苏宿迁人)、曹某青(男,20岁,江苏南京人)等犯罪嫌疑人抓获,并于当日在勐海县城郊外山林中找到了被掩埋的李某月尸体。警方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洪某与张某光、曹某青在南京合谋,张某光、曹某青前往勐海县于7月9日晚将李某月诱骗至该县城郊外的山林中杀害并埋尸。勐海县人民检察院通报,洪某涉嫌故意杀人罪、盗窃罪被批捕,曹某青、张某光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批捕。与上述三人同时被批捕的还有一位涉嫌盗窃罪的嫌疑人祁某强。

随后,该案曾被退回补充侦查。被害人父亲李胜也多次到云南询问案件进展和开庭时间,希望案子早日有结果,早日接女儿的遗体回家。女儿遇害对李胜一家而言是极大的打击,每逢过节或女儿的生日、妻子的生日,他都会在社交账号发帖怀念女儿。

本案今日开庭未当庭宣判 被害人男友洪某当庭否认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本案召开庭前会议,被害人父亲李胜提出希望庭审能进行直播,但未被采纳。此外,他把原本要求15万的民事赔偿降为10万元。他表示,他只希望被告人洪某被判死刑,为此,他本不想申请民事赔偿,为了获得旁听位置最后才提出民事赔偿,索赔不是他的目的。“等了一年多,希望能有个好结果,给在天堂的女儿一个交代。 ”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在云南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直至28日19时许,庭审结束,但法院未当庭宣判。

李胜在庭审结束后称,洪某在庭审中当庭否认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两个罪名,并表示张某光、曹某青二人的杀人行为与其无关,祁某强的盗窃行为也与其无关。而张某光、曹某青二人则当庭表示认罪、认罚。但在检察官在最后的陈述中表示,洪某、张某光、曹某青三人在杀人案中都是主犯,但洪某是本案幕后的组织者、指挥者和资金提供者,洪某的作用大于张、曹二人,洪某泯灭人性、无愧疚之心、无悔过之意,还犯有盗窃罪,应数罪并罚建议判处死刑。对此,李胜表示,对检方的公诉建议很满意。

被害人父亲:洪某在看守所曾给另一嫌疑人传纸条串供 无悔过之心

李胜说,洪某的控制欲很强,可能因为其女儿不想被其掌控,洪某才起了杀心。“祁某强原本是一位健身教练,他也提到,洪某让他去偷东西也是一种考核,他因为担心被报复,才对洪某言听计从。对于我女儿的杀害过程,他们在南京提前演练了四次,张某光在前,曹某青在后,预演时洪某扮演我女儿在中间,还商定了动手暗号,听到暗号就动手、录像。”

李胜提到,洪某曾国家安全局工作人员身份指挥张、曹二人参与杀害被害人李某月,而张、曹二人其实不认识李某月,其中曹某青案发前是一位辅警,两人只是因为想进国家安全局,把洪某的话当命令,坚决服从其命令,将参与杀人当成为执行任务。庭审中,曹某青称,洪某自称国安局工作人员,并许诺“执行任务”后可进国安局。张某光称,原本他们计划的作案地点是国外,但因疫情原因,最后没有出境。对此,洪某当庭表示,张、曹二人是成年人,他未对二人进行洗脑。

此外,李胜称,在庭审中,张某光也作证,在看守所期间,洪某曾给他递纸条,让张某光与其一起坚决不认罪,但纸条被张某光当场交给工作人员。这也成为洪某企图串供、无悔过之心的证据。“在庭审过程中,洪某感到愤怒时,可以看到他紧握拳手。”

李胜称,接下来他也不确定判决结果什么时候出来,应该不会留在云南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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