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鞭法(一条鞭法名词解释)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一条鞭法,以及一条鞭法名词解释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1、一条鞭法名词解释是什么? 2、...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一条鞭法,以及一条鞭法名词解释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一条鞭法名词解释是什么?

“一条鞭法”是明代嘉靖时期确立的赋税及徭役制度,发明者为桂萼,由张居正于万历九年(1581年)推广到全国。

措施

1、“赋税合一,按亩征银”把田赋、夫役和其他杂税合编为一条,统一按田亩核算征收。原来按丁户征役的办法一并改为摊入田亩。

2、在实施一条鞭法之前,钱粮征收由粮长和里甲长负责。一条鞭法实施后一概由官府征银雇役,以丁银取代力役。

2、除苏、松、杭、嘉、湖地区征收本色漕粮供皇室食用外,其他地区田赋一概改收折色银。

4、简化征收手续,取消里甲征收,直接由官府折办收解。

将过去按地、户、丁分别征收实行、征发徭役的赋役制度,改为按土地、人丁征收货币与白银;将过去由纳税户轮流征收解运改为官府自行征收解运。有专家指出:“从历史看来,一条鞭法的产生,它的最初和最主要的目的是为改革役法,田赋方面的改革是由于役法的改革而来的。”

一条鞭法之目的有三:简化税制、增加收入、方便征收税款。

前夕措施

1、 明宣宗时期,大臣周忱在江南实行平半法,即田赋、夫役平均征收,以银为税,是一条鞭法的始祖。

2、 明世宗时期,大臣傅汉臣奏请将税制合一,单一征收,世宗反对。

3、 明世宗嘉靖三十五年,蔡克廉倡议,并在隆庆二年由刘光济在江西实行一条鞭法。

4、 明神宗万历六年,首辅张居正清丈全国土地,并倡议全国推行一条鞭法。

5、 明神宗万历九年,全国正式推行一条鞭法。

什么是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明代中叶后赋役方面的一项重要改革。初名条编,又名类编法、明编法、总编法等。后“编”又作“鞭”,间或用“边”。主要是总括一县之赋役,悉并为一条,即先将赋和役分别合并;再通将一省丁银均一省徭役,每粮一石编银若干,每丁审银若干;最后将役银与赋银合并征收。

一条鞭法改革主要是役法改革,也涉及田赋。明代徭役原有里甲正役、均徭和杂泛差役。其中以里甲为主干,以户为基本单位,户又按丁粮多寡分为三等九则,作为编征差徭的依据。丁指十六至六十岁的合龄男丁,粮指田赋。粮之多寡取决于地亩,因而徭役之中也包含有一部分地亩税。这种徭役制的实行,以自耕农小土地所有制广泛存在及地权相对稳定为条件。

明代的“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是明中叶对赋役进行改革而确定的制度。“鞭”又作“编”,简称“条编法”。明中叶时,赋役多而杂,地主、官绅凭特权豁免,农民负担沉重。嘉靖年间,出现严重的财政危机,朝廷乃决定改革赋役制度,推行一条鞭法。

《明史·食货志二》记载:“一条鞭法者,总括一州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丁粮毕输于官。”即把赋与役合在一起,通计一省税赋,通派一省徭役,官收官解,除秋粮外,一律改收银两,计亩折纳,所以叫一条鞭法。具体做法一是把田赋和繁杂的徭役、杂税合并为一条统一征收;二是把徭役部分地摊入田亩,既根据人丁又依照田亩征收;三是田赋、徭役和杂税合为一条后,一律征银。田赋,除政府必须的米麦仍然交实物外,其余以白银折纳;徭役,一律实行银差。这就确定了货币在赋税征收中的主导地位。

嘉靖年间在部分州县试行,万历九年(1581年),在全国推行。这是由实物税向货币税转变的一次重大改革。因为实施这一改革的前提是清查土地,所以一条鞭法实行不久因遭官绅、地主、豪强的阻挠而停止,然而改用银两收税的办法却保留了下来。

什么是“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是明代嘉靖时期确立的赋税及徭役制度,由桂萼在嘉靖十年(1530)提出,之后张居正于万历九年(1581)推广到全国。新法规定:把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这样大大简化了税制,方便征收税款。同时使地方官员难于作弊,进而增加财政收入。

“一条鞭法”上承唐代的两税法下启清代的摊丁入亩,是中国历史上具有深远历史影响的一次社会变革。既是明代社会矛盾激化的被动之举,也是中国古代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主动选择。

明朝颁布的"一条鞭法"是什么意思

"一条鞭法"是明代嘉靖时期确立的赋税及徭役制度,由张居正于万历九年(1581年)推广到全国。"一条鞭法"的内容是:"总括一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一概征银,官为分解,雇役应付。"就是把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大大简化了征收手续,同时使地方官员难于作弊。实行这种办法,使没有土地的农民可以解除劳役负担,有田的农民能够用较多的时间耕种土地,对于发展农业生产起了一定作用。同时,把徭役改为征收银两,农民获得了较大的人身自由,比较容易离开土地,这就给城市手工业提供了更多的劳动力来源。没有土地的工商业者可以不纳丁银,这对工商业的发展也有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封建制度本身的局限,此法虽有良好初衷,却最终残民害民,一定程度上加速了明朝的灭亡。

一条鞭法之目的有三:一简化税制,二增加收入,三方便征收税款。

"一条鞭法"上承唐代的两税法下启清代的摊丁入亩法,是我国历史上的一次具有深远历史影响和历史意义的社会变革"一条鞭法"既是明代社会矛盾激化的被动之举也是中国封建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主动选择。

什么叫“一条鞭法”?是说什么的?

“一条鞭法”是明代嘉靖年间首次提出的一种赋税制度,其后,张居正于万历年间推广至全国,成为明代后期实行的赋税和徭役制度。

“一条鞭法”的提出和推广:

根据《明世宗实录》记载,“一条鞭法”的首次提出是在嘉靖十年(1531年);嘉靖十六年(1537年),这一办法在南直隶的常州、苏州等府施行,其后,在南直隶、浙江、江西等地纷纷推行,赋税制度的改革初步展开;到了隆庆年间,“一条鞭法”的实行地扩大到福建、广东、山东等省,为后来张居正推广至全国做了铺垫;万历九年(1581年),张居正正式将此法推广至全国,成为定制。这样的改革之所以出现,与明中期的危机有关。

在当时,伴随着土地兼并的愈演愈烈和官员贪腐等问题的出现,国家的赋税不断减少,加之朝廷在俸禄、战争等方面的开支加大,国家财政出现了危机,需要一场变革来解决危机。此外,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大航海时代的到来,白银得以广泛流通,为变革准备了条件。

“一条鞭法”的内容:

《明史·食货志》记载:“一条鞭法者,总括一州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丁粮毕输于官。一岁之役,官为佥募。力差,则计其工食之费,量为增减;银差,则计其交纳之费,加以增耗。凡额办、派版、京库岁需与存留、供亿诸费,以及土贡方物,悉并为一条,皆计亩征银,折办于官,故谓之一条鞭。”[1]这是关于“一条鞭法”最准确也最可信的描述,从这段材料,我们可以了解到这一办法实行的几个关键点:

1. 合并赋役,把部分丁役摊入田亩之中,根据田粮和丁数多少征收赋税;

2. 赋役除一小部分外,一律折收银两;

3. 改变了之前由粮长征收赋税的方式,一律交给州县衙门,改行官收官解。

以上,就是“一条鞭法”的主要内容。

“一条鞭法”实行的意义:

“一条鞭法”的实行简化了赋役征收的方式,也削弱了农民的人身依附关系,使得农民获得了更多的自由,可以从事一些其他行业的工作;折银交纳赋税的方式也使得农产品可以到市场上流通,都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白银的流动。官收官解的方式避免了之前由粮长收集赋税的贪腐问题,使得国家能够征收到更多有效的赋税。

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其弊端,由于农民在交税之时需要将粮食换成银两,中间商人会借机抬高银价,在某种程度损害了百姓的利益,加重了纳税的负担。

上一篇:杨宗纬洋葱(杨宗纬洋葱哪里有版权)
下一篇:炖羊肉的家常做法(炖羊肉的正确方法与配料)

为您推荐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