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有什么制度(秦朝有什么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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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的政治制度是什么?

秦朝的政治制度是: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 

秦朝一方面创设了皇帝制度,在中央设立三公九卿制,在地方推广郡县制;另一方面,又采取了一系列巩固中央集权的措施,如:统一文字、度量衡及货币,销毁兵器,决通川防,广修驰道以及“焚书坑儒”等等。

随着进一步北征匈奴、南服百越等措施的实行,统一的多民族的封建独裁国家形成。 另一方面,秦朝的统治极其残暴,无休止的兵役、徭役以及暴虐的刑罚,给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和痛苦。特别是到秦二世当政时期,其统治更加黑暗。于是,陈胜、吴广领导的农民大起义终于将秦朝推向灭亡之路。

秦朝的政治方面:

中央制度:秦始皇以战国时期秦国官制为基础,把官制加以调整和扩充,建成一套适应统一国家需要的新的政府机构。在这个机构中,中央设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有左右二员,掌政事。太尉掌军事,不常置。御史大夫是丞相的副贰,掌图籍秘书,监察百官。

法律制度:秦始皇采用战国时期法家韩非的建议,以法治国,秦帝国制定的法律十分细密、严苛,是秦始皇加强皇权、巩固中央集权政治体制的工具。秦法对于秦王朝雷厉风行的推行各种巩固中央集权的措施发挥过重要作用,但同时也给人民带来了极大的苦难。

秦朝的制度有哪些?

秦朝的政治制度可以分为四个方面,分别是创皇帝制、中央制度、法律制度以及郡县制度。

1、创皇帝制:君主制是秦朝政治制度的重要部分,秦王嬴政称帝,并且规定皇帝自称曰“朕”,并制定了一套尊君抑臣的朝仪和文书制度,皇帝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2、中央制度:以战国时期的秦国官制作为基础,进行调整和扩充,建立新的政府机构。

3、法律制度:秦朝实行以法治国,严密且严苛的法律制度成为了加强皇权、巩固中央集权政治体制的工具。

4、郡县制度:秦始皇接受李斯的郡县制度主张,把全国分成多个郡,皇室任免郡县的主要官吏,这些郡作为中央政府辖下的地方行政单位,完全由中央和皇帝控制。

秦朝的政治制度对于秦始皇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统治具有极大的巩固作用,但是与此同时秦朝严苛的法律制度一定程度上也给底层人民带来了苦难和伤害。

秦朝的实行了哪些制度?

秦朝在确立“皇帝”尊号的同时,为了有效地加强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行,总结了战国以来各国的官僚制度,建立起一套适应封建统一国家需要的中央政府机构和严密的郡县行政。

在中央机构中,实行“三公九卿”制。“三公”,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九卿”,即廷尉、治粟内史、奉常、典客、郎中令、少府、卫尉、太仆、宗正。“三公”中丞相辅佐皇帝处理全国事务,太尉协助皇帝掌管全国军队,御史大夫掌图籍章奏及监察百官。“三公”之间互不统属,直接隶属于皇帝,便于皇权集中。“三公”之下的“九卿”中,廷尉掌司法,治粟内史掌财政,奉常掌祭祀,典客掌外交关系,郎中令掌皇帝侍从,少府掌皇室收入,卫尉掌宫廷警卫,太仆掌宫廷车马,宗正掌皇族事务。无论“三公”还是“九卿”,均由皇帝任免调动,一律不得世袭。

中央政府机构之下,秦朝全面推行郡县制度。这是秦始皇采纳李斯建议而废除封国建藩传统做法的一个创举。这项制度符合专制皇权和天下统一的要求,形成广大有序的封建统治网络。郡设郡守、郡尉、郡监,其组织机构与中央政府略同。郡以下设县,万户以上的县设县令,不满万户的设县长。令长为一县之首,掌全县政务,受郡守节制。下设尉、丞,尉掌全县军事和治安,丞为令、长的副手,掌全县司法。偏远地区则设道,由啬父掌事。县以下则设乡、里和亭。乡设乡官,如三老、啬夫和游徼,分掌教化、税收和治安。乡以下为里,里设里正或里典,负责行政事务和组织生产。此外还有司治安、禁盗贼的专门机构亭,亭设亭长。秦初始将全国分为36郡,后随边境的不断开发增至40郡。

通过层层政府的有效辖制,秦朝将天下权力汇集中央。这无疑强化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和管理,为中央集权统治提供了有力保障。但过于周密苛细的管理制度,也严重地束缚了各地的活跃因素。尤其是秦朝的严刑酷法、横征暴敛,不仅没有使秦始皇达到传位永世的预想,而且在他死后不久天下就分崩离析、改朝换代了。

秦始皇在政治上强化中央集权,在经济上也采取相应的严厉措施。首先,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财政大权,丞相参与国家经济政策的制定并贯彻实行皇帝的命令,各郡县则负责治内的征收租税和征发劳役。每年各级政府都要上报国家财政情况,经核实后评定政绩优劣给予奖罚。据《睡虎地秦墓竹简》所载,县级首长必须及时检查县属官员的财物与账目,如有亏损必须赔偿,另外还要供应来县办事的中央官员的口粮。可以说,郡县实际任务就是为皇帝搜刮百姓脂膏,还要镇压他们的不满和反对。秦代严密的财政分工,严厉的财政立法,严格的财政监督,严明的财政奖惩,继续承袭着战争年代秦国的财政体系而发展,但显然有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和平建设时期大一统帝国的要求。更为可悲的是,秦代统治者不但没能进行政策的及时调整,而且其种种暴虐行径使财政机构不能正常行使职能,甚至使生产管理系统处于瘫痪状态,后果当然不可料想。

其次,制订土地政策,确认土地私有。秦始皇三十一年(前216)颁布“使黔首自实田”的法令,令全国民众向国家呈报占有耕地的实数,国家据此进行土地登记并征收田租。这项政策意味着私有土地受到封建政权的保护,标志着封建土地所有制的确立。这不仅是秦国土地制度发展的必然结果,而且是对各国土地制度发展现状的概括和总结。《史记·秦始皇本纪》载琅玡刻石曰“六合之内,皇帝之土”,说明皇帝即国家对全国土地拥有最高所有权。而“使黔首自实田”,又说明皇权已承认全国臣民拥有土地的世代继承和支配权。由此形成我国封建社会土地占有的两极结构,它既不是完整的国有制,也不是完整的私有制,而是国有与私有的综合体,这就使土地所有权具有不定性和流动性。土地所有权被国家和私人双方分割,表面上看全体社会成员有了人身自由,实际上民众还要依附土地提供赋役。“人迹所至,无不臣者”,足见封建土地制度是巩固封建统治的有效手段和经济基础。

再次,为了加强对天下臣民的控制,维护封建政权的长治久安,秦始皇实行迁徙豪富与移民实边的运动,直接调配全国人口。就在秦始皇统一天下的当年,“徙天下豪富于咸阳十二万户”。把天下豪民置于首府直辖之下,不但消除了动乱的隐患,同时加强了关中地区的经济优势。可见这种“强干弱枝”之术,实是强化了中央对四方的多重控制。随着边疆地区的不断扩展,秦始皇又更大规模地进行移民实边活动。秦始皇二十八年(前219),“徙黔首三万户琅玡台下”。三十三年(前214),任蒙恬北逐匈奴,沿黄河一带设置44县,“徙谪实之”。在南部则略取“桂林、象郡、南海,以逋遣戍”。这些措施有利于巩固、开发边疆,也促进了各个民族的交流与融合。但由于迁富豪、罪民活动过急过猛,完全依靠封建政治强制推行,没有顾及到迁徙者的经济利益,故使天下动摇,民怨沸腾,陈胜、吴广起义便由此而发。

又次,面临战国以来长期分裂、各自为政的混乱局势,秦王朝为便利各个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使国家的财政职能正常运转,于是下令统一全国的经济计量。六国货币被废止,代之以在秦币基础上进行了加工的货币,使天下通行。《史记·平准书》载:“及至秦中,一国之币为二等。黄金以镒为名,为上币;铜钱识曰半两,重如其文,为下币。”近年来,考古发掘出土的秦代“半两”钱较多,在秦始皇陵兵马俑坑及刑徒墓中,就出土“半两”钱600余枚,皆为方孔圆钱。统一币制后,克服了货币形状、轻重不同的弊端,解决了使用、换算上的困难,有利于商品交换和财政秩序,同时也促进了经济领域的行为规范。而秦之半两圆钱的式样,因其形体美观,使用方便,成为汉代及后世铜钱的滥觞。秦始皇还鉴于战国时代各国实行的度量衡制差别较大,于是下令废止各国混乱的计量,以商鞅变法时期的度量衡制为标准,颁行全国。如传世的商鞅方升上刻诏书,为统一度量衡的标准量器。秦朝还制造了许多新的标准器具,刻上诏书铭文发至全国各地,今陕西、甘肃、山西、河北、河南、内蒙古、辽宁、吉林、山东、江苏等地均有发现。可见秦代推行统一度量衡的工作确实雷厉风行,此举无疑是加强中央集权对全国经济控制的重要手段、货币的规范化和衡器的统一化,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整体化,当然更有利于促进国民的共识和国家的发展。

与政治、经济的要求相适应,秦朝确立了军权高度集中、军队高度统一的军事领导体制。皇帝既是国家首脑,也是全军统帅。所有将官由他亲自任命,所有军队也由他全面掌握。同时严格执行玺、符、节制度,即盖有皇帝御玺的军令才有效,持有完合的虎符方能调兵,打着朝廷颁给的旌节行军才能无阻。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能生效,以此保证军权不失。

太尉秉皇帝之命统领全国军队,但他也只有带兵权,没有调兵权和发兵权。遇战事由皇帝直接任命领军作战的大将,战事毕即回朝交解兵权。秦朝除统军屯守边塞的大将外,军事将领均不专兵,以免他们拥兵自重。通过这种高度极权化的军事领导体制,使全国军事力量都受皇帝控制。这种兵制为以后历代封建王朝继承发展,成为维护极尊皇权和天下安定的威慑手段。

秦朝兵役制度规定,凡成年男子都有当兵的义务。男子17岁均须到当地政府登记注册,注册之后就要开始服兵役或徭役。一般先在本郡服兵役一年,接受训练执行任务。然后再按征调次序,到京师或边疆服兵役一年。除此之外,每个适龄男子,每年还需在本郡县服役一个月,主要担负修筑城垣、道路、宫苑以及物资的运输等。服役期限则按军功授爵制度,依爵位大小决定免役的早晚。这种普遍征兵制度对后世影响很大,但具体实施中往往根据皇帝意愿执行。

秦军分中央直属部队和地方郡县部队两大部分。中央直属部队又包括皇帝侍卫部队、京师卫戍部队和边疆戍守部队,地方郡县部队主要接受军事训练和负责地方治安,也是中央直属部队的补充和后备。秦军的编成以陆军为主,陆军又分车兵、步兵和骑兵3个兵种。秦时车兵在战争中仍担负着重要任务,进攻时冲锋陷阵,打乱敌军队形;防御时,布成阵垒,阻滞敌军冲击。步兵为秦军主要兵种,选勇敢健壮者经正规训练而成。秦军步兵依武器装备,分轻装步兵和重装步兵。轻装步兵不穿铠甲,持弓、弩等兵器,战时居前排,放箭杀伤远距离之敌;重装步兵身着铠甲,战时先居轻装步兵之后,待接近敌人时,以戈、矛、钺、殳等长兵器与敌人拼杀。这种兵力的分设组合,是我国军制史上的一大进步。秦军骑兵主要配合车兵、步兵协同作战,尚不能独立完成作战任务。秦军作战时采用车、步、骑诸兵种混合编队,弥补各兵种所短,发挥各兵种所长,是当时较为先进的阵法。

秦军的武器装备也很精良。战国时出现的弩机此时更为完善,矛、剑的尺度也加长。将士身穿的甲衣已由金属叶片制成,并依不同兵种有不同的形式。秦军作战能力明显提高,无疑成为封建集权国家的坚强支柱。

秦朝的制度有哪些

1、基本制度——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1)萌芽于战国

内容:①理论上,战国时期,韩非子提出建立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国家。②实践上,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变法,规定废分封,行县制,实行中央集权制度。

(2)建立于秦朝

内容:确立皇帝制,三公九卿制、郡县制,颁布秦律。统一度量衡、货币和文字。焚书坑儒,加强思想控制。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特点:把专制主义的决策方式和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

(3)巩固于西汉

内容:实行刺史制度,颁布“推恩令”和“附益之法”,解决王国问题。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特点:重新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直接统治;将儒家思想改造为适应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需要的指导思想。

(4)完善于隋唐

内容:实行三省六部制,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创立和完善科举制,扩大了官吏的来源。调整和健全了府兵制。

特点:①用分权的办法来加强君权;②官员选拔规范化、制度化。

(5)加强于北宋

内容:集中军权——解除朝中大将和地方节度使的兵权,设三衙统领禁军并与枢密院互相牵制。集中行政权——设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分割宰相的政、军、财权;派文官做知州,与通判互相牵制。集中财权——在各路设转运使,管理地方财政。集中司法权——中央派文官担任地方司法人员。通过以上措施,皇帝掌握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军事、行政、财政和司法等大权,铲除了封建藩镇割据的基础。

特点:强干弱枝;在中央分权的基础上地方分权。

(6)发展于元朝

内容:在中央,健全了中央官制,设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分管行政、军事和监察事务;设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辖西藏地区。在地方,实行行省制度。

特点:地方行政体系有了重大发展;建立了中央政府对边疆地区的直接管理制度。

(7)强化于明清

内容:明初废丞相,权分六部,地方实行三司分权,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分离统兵权和调兵权,制定《大明律》,设厂卫特务机构。实行八股取士。清朝沿用明朝制度,增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强化专制主义中央集权。

特点: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发展到顶峰。

(8)结束于1912年

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统治,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

2、中央行政制度

(1)三公九卿制:它是秦始皇创立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中的中央行政制度,由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等官职组成,其中丞相制度延续了一千多年,御史大夫兼理监察事务,太尉负责管理军事。

(2)三省六部制:三省六部制是隋文帝综合汉魏以来的官制而创立的一种新的中央行政制度。三省为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是中央最高政府机构。中书省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诏令;门下省负责审核政令;尚书省负责执行国家重要政令,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六部即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是尚书省的下设机构。三省六部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彼此相互监督和牵制,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一个严密完整的体系,有力地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力量。相权一分为三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宋、元、明、清各朝官制均在此基础上稍加变化,实质情况变化不大

★古代宰相(丞相)制度的变革:秦在中央设三公九卿制,丞相为首,协助皇帝处理政事;西汉汉武帝改革官制,实行内外朝制度,削弱相权;东汉光武帝扩大尚书台权力;隋唐设三省六部制,把相权一分为三,互相牵制,体现了皇权的加强;北宋在宰相下增设参政知事为副相,分割宰相的行政权,设枢密使分割军权,设三司使分割财权,把宰相职权一分为三,便于皇帝总揽大权;元朝设中书省,置右、左丞相,行宰相职权,为最高行政机关,另设枢密使、御史台、宣政院分掌军事、监察和宗教事务;明朝废丞相,权分六部;永乐朝设内阁,实行“票拟”;清朝设军机处,丞相制残余荡然无存,反映出皇权已达到顶峰。从变化之中看到,皇帝对相权分割、削弱,一步步把各种大权集中到自己手中,从而有效地实行君主专制。

3、地方行政制度

(1)分封制(目的、对象、内容、作用):西周统治者为了巩固奴隶主政权,政治上实行分封诸侯的制度,使周朝巩固了统治,扩大了疆域。到春秋战国时逐步崩溃,被郡县制取代,在以后的某些朝代仍保留。

(2)郡县制:春秋战国时出现,秦朝在全国推行,从而在全国范围内取代了分封制,大大削弱了地方政权的独立性,加强了中央集权,这是我国地方行政制度上一个划时代的改革,郡县制在我国被长期沿用下来,影响十分深远。

(3)郡国并行制:西汉初期在地方推行郡县制,同时又有封国制。郡国并行,不利于国家的统一管理,具有分裂的危险。

(4)蕃汉分治制:在辽境内,居住很多民族,汉族与契丹等族在经济文化的发展水平、人民的生活方式上有很大的差异,为此实行“蕃汉分治”的政治制度,即“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它的特点是民族分治,实质是阶级统治而非民族压迫,作用是促进了契丹的发展,加速契丹封建化进程,也推动多民族国家的发展。

(5)猛安谋克制:金建立后,为了加强统治力量,阿骨打推行猛安谋克制,它是一种兵农合一的制度,猛安谋克既是军事组织,又是地方行政组织,推进了女真族的封建化进程。

(6)行省制:元朝是当时地域空前辽阔的封建国家,为了对各地实行有效的管辖和统治,元政府建立了行省制度。它的确立,巩固了国家统一,使中央集权在体制上得以保障,是继秦朝郡县制后,我国政治制度史上的一项重大变革。元朝的行省制度对后世的政治制度影响深远,行省从此成为我国的地方行政机构,明清沿用此制,一直保留到今天。

(7)僧官制:明朝在西藏实行僧官制度,由于藏区人民信仰藏传佛教,明政府利用宗教来统治藏区人民,但规定各级僧官由朝廷任免,从而加强了对西藏的管辖。

(8)八旗制:八旗制度是明朝后期女真首领努尔哈赤创建的一种制度,八旗制度按军事组织形式把女真人编制起来,由贵族控制,具有军事征伐、行政管理、组织生产三项职能,是一种兵民合一的社会组织,既是军事组织又是行政管理制度,促进了女真社会的发展。八旗军为清朝统一中国起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西方资本主义入侵,八旗军自身的腐败,其战斗力逐渐下降,在镇压太平天国过程中兴起的湘军、淮军,对其冲击很大,特别清朝编练“新军”的大规模进行,八旗军寿终正寝。

(9)土司制:明朝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沿袭元朝的统治办法,在那里实行土司制度,这些由当地少数民族担任的土司官,对辖区内的行政有自主权,且可以世袭,拥有很大的权力,逐渐演变成一种割据势力。

(10)“改土归流”:形成与发展:明朝永乐年间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开始取消土司衙门,改由政府派遣流官直接统治;清朝平定三藩之乱后,雍正帝大规模实施。改土归流是我国政治发展上的一项重大改革,它不仅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西南少数民族的统治,改变了当地落后闭塞和纷争的状况,而且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有利于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

认识:①历代封建统治者,通过一系列行政区划分与变革,加强了对人民的控制,将地方权力集中中央,使多民族国家不断发展。②由分封制到郡县制,主要反映管理任用原则由宗法血缘关系到行政任命关系的变化,属于政治制度进步的表现。由郡县制到行省制的变化,主要反映行政区划分的变化,一般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行政区越划越小,越划越多。③地方官制的演变:秦商鞅变法设县,统一后推行郡县制,郡守为地方最高长官,掌军政大权;东汉末年,州刺史成为地方最高长官;唐玄宗设节度使,有行政、财政、军事等大权,演变为藩镇割据;北宋削减节度使节度使权力,派文臣任知州,设通判,集中地方财权与司法权(设转运使等);元设行中书省;明实行三司分权,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与都指挥使司互相牵制,开始改土归流;清在各省区设总督、巡抚、将军、办事大臣,进行管理,并大规模改土归流。

秦朝实行什么制度

秦朝实行中央集权制度。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在统一六国以后就着手建立和健全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以巩固其对全国的统治,此后,这种政治体制在中国延续了2000多年。

在封建社会一般实行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君主专制必然被淘汰,而中央将继续存在。当前中国实行中央集权的行政管理体制,但不是君主专制体制。

扩展资料

秦王嬴政统一全国后,认为自己德高三皇,功超五帝,王的称号已不能显示他的至高无上的权势和地位,于是更改名号,把古代传说中的三皇、五帝的称号合而为一,号称"皇帝"。从此,皇帝便成为封建国家最高统治者的称号。

此外,还规定皇帝自称"朕",命称"制",令称"诏",印称"玺"。废除子议父、臣议君的"谥法",规定皇帝按照世代排列,第一代称始皇帝,后世以二世、三世计,以至"传之无穷"。

这些规定都表明皇帝的神圣地位和至高无上的权力。也使皇帝将国家的司法,立法和行政,军事等大权总揽于一人之手。

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制和行政机构即三公九卿制,互相没有统属关系,由皇帝掌握最终决断权。

三公:丞相(帮助皇帝处理全国的政事)、太尉(负责管理军事)、御史大夫(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召令,兼理国家监察事务)。

九卿:卫尉(掌管皇宫保卫)、郎中令(掌管警卫事务)、太仆(掌管宫廷车马)、廷尉(掌管司法诉讼)、典客(掌管外交事宜)、奉常(掌管宗庙礼仪)、宗正(掌管皇室内部事务)、少府(掌管山河湖海税收和制造业)、治粟内史(掌管财政税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秦朝

秦朝创立了什么制度

秦朝创立了创立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基本特征是:以皇帝为中心形成从中央到地方的统治机构。官位不世袭,实行俸禄制度,由皇帝任免。官职有明确分工,既互相配合,又相互牵制。

随着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秦朝国力日益增强,形成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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