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科举制度(古代科举制度详解)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古代科举制度,以及古代科举制度详解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1、什么是古代的科举制度? 2、...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古代科举制度,以及古代科举制度详解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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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古代的科举制度?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是从隋朝开始创立,经过唐宋时期的发展,到明朝时已经相当完备,而清朝基本上是延续明朝的科举制度。明朝科举分为六轮,即县试、府试、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前三轮为童生试。一个读书人要参加科举考试,首先从县试开始起步。县试由考生户籍所在县进行,考试时间一般在2月。考前一个月由县署公告考期,考生向县署礼房(与礼部对口)报名,报考人填写亲供、互结和具结。亲供是考生的具体信息,包括姓名、年岁、籍贯、体格、容貌特征以及父母三代具体情况。而互结就是五名考生互相作保,如果其中一人作弊,其余四人连坐。而具结就是请本县廪生(享受国家供养待遇的秀才)具保,保证考生家室清白,无作假情况。县试要考五场(有时经县令同意,最后一场不考),每场靠一天。一般是第一场录取考生才能参加第二场考试,而第一场录取考试前20名就算正式录取,其余通过第一场的考生要通过以后各场考试来选定最终录取名单,所以很多第一场正式录取的考生都没有参加后面的考试。一般来说,县试录取人数要根据该县人口和参考考生数按比例决定,最低不得少于三人,一般在50名以下,第一名为县案首。通过县试的考生可以参加府试,一般在当年4月举行,由考生户籍所在府进行。府试由知府主持,流程与县试相同,第一场为正场。府试录取人数一般在100名以内,第一名为府案首。通过府试考生可以参加院试,院试由各省学政(由皇帝钦派翰林充任)主持,三年之内两次,由学政依次分期到各府案临考试,正场一场,复试一场,流程与县试府试相同,录取者为生员,也称秀才,第一名为院案首。不过相对参加考生来说,院试录取人数较少,才50人。原本录取考生分三等,即廪生、增生和附生,廪生是正式生员,也称廪膳生员,由国家每年提供廪米或廪饩银,可以为童生考试具结作保(可以从中获得一定的收入),资深廪生可报送入学国子监。不过廪生名额有限,一般是府学四十人、州学三十人、县学二十人。由于后来录取生员过多,而廪生名额有限,于是又在廪生外设立增生,即增广生员,名额与廪生相同,如廪生出缺可以通过考试成为廪生。但后来随着录取生员大量增加,又设立附生,即附学生员,名额不限,如增生出缺可以通过考试成为增生。这三种生员均可参加乡试。不过后来规定,初次获得生员资格的都列为附生,满一年后经过考试才能成为增生和廪生。不过获得生员资格不能放松,每年府学县学还进行月课岁考廪生增生考不好会降级,附生考好会升级。乡试由各省举办,由皇帝钦命的主考官主持考试,凡属本省的生员、贡生(即从廪生中选拔入国子监学习的优秀或资深生员)、监生(靠祖、父官位入监或捐钱物入监)经科试(每届乡试前由本省学政巡回各府主持的考试)合格才能参加考试。乡试每三年一次(遇庆典可以开恩科),一般在8月举行,所以称为“秋闱”。考中者即为举人,其中第一名为解元、第二名为亚元,第三至第五名为经魁,第六名为亚魁。考试在各省贡院举行,一共考三场,每场三日,考生提前一日入场,考后一日出场,考生吃睡都在贡院里。考试内容第一场为三道四书题、每道200字以上,四道经义题、每道300字以上,均为八股文体裁,五言八韵诗一首。第二场为五经题一道,并试诏、判、表、诰一道,每道300字以上。第三场试以5道时务策即结合经学理论对当时的时事政务发表议论或者见解。一般来说,考中举人即获得选官资格(海瑞即以举人得官)。获得举人资格即可参加第二年在京举行的会试。会试由礼部主持,由皇帝钦命的进士出身的大学士、尚书(一般是礼部尚书)和副都御史以上朝廷大员担任主考官,由18名翰林担任同考官。会试在京师贡院举行,考试时间为2月份,所以称为“春闱”。如乡试有恩科,也会在第二年举行会试恩科。会试录取者为贡士,第一名为会元,一般录取300名。会试与乡试一样考三场,每场三日,考试内容也与乡试相同。通过会试的贡士可参加殿试,殿试在会试考后两个月后四月二十一日举行,由皇帝亲自主持,考试地点为紫禁城里的保和殿。殿试只考一场,时间为一天,内容为四道策问,策问不限长短,起收及中间的书写均有一定格式及字数限制,特别重视书写,要求用“馆阁体”。读卷官8人,由皇帝钦命朝中重臣担任,轮流阅卷。读卷官推荐10份最好的试卷给皇帝御批,由皇帝选择其中三人为一甲,其余二甲、三甲由阅卷大臣评定,所有参加殿试的贡士均会被录取。其中一甲三人为状元、榜眼和探花,二甲第一名和三甲第一名为传胪。

什么是古代科举制度 古代科举制度的解释

1、古代科举制度是古代中国及受中国影响的日本、朝鲜、越南等国家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

2、科举从开创至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世界上最后一届科举考试结束于1919年的越南阮朝),前后经历一千二百余年。 科举制度的主要考试都是定期的举行的。唐朝科举与宋初科举每年举行一次,宋太宗时期改为每一年或二年举行一次科举考试,宋英宗治平三年(1066年)改为每三年举行一次科举考试。

什么是科举制度?

一、特征:

1、种类繁多。唐朝科举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

2、科目分类:常科和制科。每年分期举行的叫常科,由皇帝临时下诏举行的考试称制科。常科有:秀才科,明经科,进士科,俊士科,明法科,明字科,明算科,一史科,三史科,道举科,童子科等50多种。秀才一科,在唐初的要求极高,很少有人能通过,后来渐渐废掉了。俊士科不常举行。考试的方式有:口试,贴经(填空),墨义(相当于口试的笔试化),策问(论文),杂文(诗赋)。

明经科的内容:9部经书,《礼记》、《左传》为大经;《诗经》、《周礼》、《仪礼》为中经;《周易》、《尚书》、《公羊传》、《谷梁传》为小经,不仅仅是6经,另外,《孝经》、《论语》为必考。明经科的考试方式一般只是口试,贴经(填空),墨义。一般只要对经文以及注释,记忆背诵熟练,就可中试。

进士科。进士科原来只考策问,后来加上贴经(填空),杂文(诗赋)。贴经只贴大经,即《礼记》、《左传》。再加上贴《老子》,10个问题中能答上4个即可合格。杂文要求诗赋各一。策问要写五篇。策问主要是对时下国家的政治、经济、法律、军事、政务、漕运、盐政等等方面提出问题并作回答。进士科一般取中很难,录取率只有1%-2%,因此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之称。唐前期每科进士只取十几人,后期也只取三十几人。孟郊当时考中后,欣喜若狂,作《登科后》:“春风得意马蹄疾,一夜看遍长安花”,可见其难。

明法科,国家选取司法人才,范围为律七条,令三条。

明字科,文字理论及书法,考《说文》、《字林》。

明算科,考数学,范围很广,选数学人才。

一史科,从《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中任选一,考贴也考策。

三史科,《史记》、《汉书》、《后汉书》均考,主要是选拔历史方面的人才。

道举科,考《老子》、《庄子》、《列子》。

童子科,10岁左右的童子,考《孝经》、《论语》

二、简介:

科举,科举制、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士子应举,原则上允许‘投牒自进’,不必非得由公卿大臣或州郡长官特别推荐,这一点是科举制最主要的特点,也是与察举制最根本的区别。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

中国古代有一种科举制度,这种科举制度沿用了上千年,给整个中国带来了巨大的影响,甚至到现代也看的出科举制度的痕迹,那么很多人就想了解这种制度到底是怎么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

隋唐时期,重新建立了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需要自上而下地全面整顿吏治。同时,随着士族门阀的衰落和庶族地主的兴起,魏晋以来选官注重门第的九品中正制已经无法继续下去了。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扩大统治基础,需要从社会中下层网罗人才,科举制度应运而生。科举制度是一种适应当时新形势需要的选官制度,是我国古代选官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

一、科学制度的形成与演变

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员。隋炀帝始建进士科,科举制正式形成。唐朝承袭隋制。唐太宗增加考试科目;武则天增加科举取士的人数,并首创武举和殿试;唐玄宗提高科举考试的地位,用高官主考,以后成为定制。科举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北宋时期,对科举制度本身进行了多方面的变革和调整,严格了科举考试的程序;分乡试、省试、殿试三级,殿试成为定制;减少考试科目,进士科成为最主要的科目;改进考试方法,实行糊名制,防止考官舞弊;不断增加科举录取名额;王安石变法时,对科举制度也进行了一些改革。宋朝科学制度比唐朝时有了进一步发展。明朝沿袭了前代科举取士制度。科举考试内容仅从儒家的四书五经中命题,不许发挥个人见解;严格规定答卷的文体,分为八个部分,称为“八股文”。清朝基本上是承袭明制,改变不大。

二、科举制度的基本特征、进步作用和消极影响

1. 科举制度的基本特征:第一,根据政治、军事、学术研究等方面所需要的人才类型,朝廷分别设立科目,通过考试进行选拔,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和实效性。第二,允许士人(读书人)向所在州县官府报名应考,无名额限制,体现了一定程度的民主性。第三,通过逐级考试的方法,筛选人才。在人才选拔上,基本上体现了公开、公平的原则。

2. 科举制度的进行作用:以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吏,在世界上为首创。它的创立是我国古代封建选官制度的一大进步。

在历史上曾经起过的积极作用主要有:第一,把选拔人才和任命官吏的权力,从世家大族手里收归朝廷,起到了抑制门阀势力的作用,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第二,扩大了官吏的来源,为各阶层的读书人进入仕途、参与政权开辟了道路,从而扩大了封建统治的基础。第三,把读书、考试和做官紧密地联系起来,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第四,不断更新封建政府中官吏的结构成分,主动调整部分吏治,有利于封建政权的巩固和政局的稳定。第五,根据考试成绩,选拔官吏有了一个知识才能的客观标准。有利于调动整个地主阶级,尤其是中小地主阶层子弟的学习积极性。第六,调动了社会办学的积极性,促进了中国古代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3. 科举制度的消极影响:明朝中叶以后,日益走向腐朽的封建统治者为维护其统治,所需要的是孝子、顺民、忠臣。因而有意识地利用科举考试中的`缺陷,以“八股取士”,达到统治士人思想的目的。这样,科举制度就逐渐从选拔人才的工具蜕变为摧毁人才的罪恶手段。

其消极影响集中表现在:第一,从内容到形式都禁锢了知识分子的思想,把知识分子的思想限制在程朱理学之内,废弃了对经、史及其他各种技术知识的学习,使他们陷入愚昧的深渊,成为顺从皇帝的奴仆,最终成为封建制度的殉葬品。第二,导致官风和文风日下。政治上的腐败导致科场上的派别斗争,营私舞弊;读书人为了做官,拼命诵读四书五经,追求八股文死板的作文形式,严重伤害了人才的选拔和成长。第三,科举指挥学校,使学校失去了培养人才的意义,并成了科举的附庸。明朝以后实质上就是八股文章指挥学校教学,一代复一代地制造愚民和庸才。当新兴的资产阶级走上历史舞台时,理所当然地就要“废科举,兴学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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